Sunday, December 09, 2007

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律师慎重代理蚁力神诉讼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律师慎重代理蚁力神诉讼的紧急通知
送交者: ALANGOODCARE [秀才] 于 December 08, 2007 17:34:14 已读 231 次
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律师慎重代理蚁力神诉讼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律(公)科、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我处接有关部门通报,反映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申请破产后,部分蚂蚁养殖户聚集进京上访并拟聘请我市律师代理诉讼活动的情况。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为了维护我市律师形象,规范我市律师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据了解,2007年11月27日,由王奉友、王凤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辽宁省蚁力神天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9家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提出破产申请,王奉友向广大养殖户谢罪。11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其破产申请并予以公告。目前,企业全部账面资金余额与需返还养殖户资金存在巨大亏空,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况。蚁力神天玺集团是直接面向广大养殖户开展拟黑多刺蚂蚁养殖业务并以蚂蚁为主要原料生产、销售保健品的民营企业,该公司这种养殖业务是一种企业与养殖户之间在自愿基础上签订和履行民事合同的民事行为,双方都有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也同样有承担后果的责任,相关各方都应有承担市场风险的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正常经济现象。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将依法指定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依法处理企业破产事宜。
  鉴于蚁力神案件亏空的金额巨大,牵涉的范围很广,养殖户人数较多,处理的难度较大,另外企业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因此,北京市司法局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站在讲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认真重视此事件。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要审慎司法评论,不宜接受境内外媒体的采访,不宜通过网络等方式发表对此案的评论;要审慎接受蚁力神天玺集团养殖户的委托。如遇相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处报告。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二OO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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